2022/09/21

汇讼案例 |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邹某劳动争议案

  • 作者:袁泉、白延玲

  • 标签:劳动争议案

2022年,原告邹某以被告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支付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工资、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,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被告接到仲裁通知后,委托袁泉律师承办该案。2022年9月,该委作出裁决,全部驳回原告仲裁请求。

原告邹某不服,遂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。原告称,2017年原被告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,2020年9月被告通知原告由被告关联公司管理原告。同时,原告还提交了相关生效的民事判决书。两份判决均认定,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10月建立劳动关系,且因被告与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,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。

本案的争议焦点是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被告是否应向原告支付该时间段拖欠工资、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?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认定自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原被告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。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工资、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,法院不予支持。

本案中因原告提交的生效判决对被告极为不利,袁泉律师在接受被告的委托后,便为当事人搜集整理证据,同时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,提出有利观点,并被仲裁委及法院采纳,最终为我方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,亦为我方当事人规避了诸多风险,减少类似案例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