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简介:
原告系北京一知名游戏公司,发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,在其开设的网站上运营与原告享有软件著作权相同的游戏,侵害了原告对涉案游戏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原告于2019年12月委托本所孙斌焱、张蒙雨律师提起维权之诉,要求被告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。
在案件准备过程中,本所律师积极对证据进行搜集整理,比较两个涉案游戏中涉及的具体侵权行为。审理过程中,被告有和解意向,本所律师协助双方沟通调解。最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于2020年6月达成调解,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我方当事人经济损失80万元。本所律师帮助委托人以最小成本达到了最大可能的维权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