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简介:
原告上海某公司诉请被告北京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60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。2022年6月,北京某公司委托本所孙斌焱、张蒙雨律师代为应诉。
诉讼过程中,代理律师以上海某公司违反商业诚信廉洁函为由,在本诉中就涉案两个订单提起反诉,诉请上海某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律师费,并就其他订单另案提起诉讼。
2023年2月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在反诉中认定廉洁函具有效力,上海某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,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。故判决上海某公司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及全部的律师费。
本案中,代理律师搜集、整理上海某公司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证据,并通过检索多份案例,提前预判违约金酌定比例,帮助委托人减少损失,获赔违约金,降低诉讼成本。此案有助于公司树立、维护廉洁形象,打击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。